泓泉快評|降低婚齡首先是不能將人當做生育機器
新聞背景:當大家在討論生不生孩子的時候,另一個問題開始出現:國民的初婚年齡越來越高、結婚率越來越低。數據顯示,2018年,全國的結婚率僅為7.2‰,創下近十年來新低。與此同時,中國人初婚的年齡也越來越晚。面對這樣的形勢,此前,有人大代表、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都建議調整法定結婚年齡。近日,又有學者在《光明日報》發表文章,建議法定結婚年齡應適當降低:男不得早于20周歲,女不得早于18周歲。
學者給出的理由是,我國現行法定婚齡在世界上偏高,而一般女性18歲左右、男性20歲左右,身心發育基本成熟,能理解婚姻的社會意義和法律意義。但有關這一討論真正糾結的關鍵還在于,如果法定婚齡降低了,真的能如愿起到鼓勵生育的效果嗎?要知道,近九成網友反對下調法定結婚年齡,這不是沒有原由的。對此接下來請聽評論員泓泉發來的快評《降低婚齡首先是不能將人當做生育機器》。
又是學者,到底我們該聽誰的呢,前不久我們還聽有學者說當前的年齡是最科學的,現在又來了個基本發育成熟結婚好年華了。你們學者還有準兒么?
當然,本人理解,但凡有學問資歷深的都可以是學者,無論那個行業,興許前不久那個學者是生理專家,現在這個是社會學家,倆人角度不一樣,當然理據方面就不一樣了。這個可以理解。但是有一點本人必須首先闡明,盡管本人理解每個人都應該為國家做貢獻,結婚率低不利于國家社會結構尤其是養老事業,但是,改變這些有大量的工作可以做,而這些措施的唯一一點便是尊重每個人的個人權利,無論是結婚不結婚離婚不離婚的權利,以及什么時候結婚最科學的年齡權利。
一些學者我們當然尊重其憂國憂民,但這些擔憂的前提是在愛國守紀基礎上,尊重每個公民的選擇權。公民結婚早晚都可以為國家做貢獻,但也不能按照一些學者說的那樣,老齡化來了就將人們當做簡單的生育機器了那么看待,那樣,即使滿足了你的養老金計劃,可更多人婚姻不幸福,這樣的社會結構能說使我們所想要的么?最關鍵是,形成尊重人的權利才是現代國家的基本底色。
其次,而說道結婚年齡了,本人還是要投科學性一票。我們看這位學者言之鑿鑿說一般女性18歲左右、男性20歲左右,身心發育基本成熟,基本成熟也不能說成熟??!
隨便翻翻書本我們就可以看到,尤其女子即使年滿20歲,身體依舊沒有達到完全成熟階段。拿骨骼來說,要完成全部骨骼的鈣化,一般要到23-25歲之間。如果發育還未完全成熟就結婚、生育,加重身體負擔,勢必會影響以后的發育。尤其在懷孕以后,還要從身體里抽出鈣來供給胎兒生長發育需要,這對母親和孩子都是不利的,生下的后代容易因營養不足出現體弱多病的現象。更有醫學統計顯示,有些婦女病的發生與生育早有關,如果這些確切屬實,提出降低婚齡這位學者,你那基本成熟隱瞞這么多數據,是不是有點太不該?
其三,尤其是在本人看來現在許多年輕人身上那種巨嬰現象,沒有經過社會歷練早早結婚,更大可能是各自不能容忍從而各自回家各找各媽,這樣更大的離婚率,對社會難道就不應該考慮進去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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